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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检察院助力涉罪未成年人蜕变成长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16日16:28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佳萌 骆天舒)“感谢您和社会愿意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使我重获新生,我一定会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绝不辜负您和检察机关对我的关心和帮助。”2月16日,从蕲春县检察院获悉,该院未检检察官陈小磊收到了一份既“暖心”又特别的礼物,是涉罪未成年人小宇(化名)发来的一条微信消息。

据悉,小宇现就读于某艺术学校, 曾在2022年分别被评为“优秀学生”及“优秀共青团员”,并在暑期社会实践中荣获“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称号。但是2021年的小宇和现在截然不同。

2021年3月的一天,小宇的好友与一名同学发生口角,于是邀约小宇等人一同找对方理论,双方商议后,决定在某广场会面。双方见面后矛盾激化,多人参与打斗,后对方一人持械将小宇方一人砍伤,经鉴定,伤者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该起聚众斗殴案共有十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六名系未成年人且为在校学生。通过社会调查,检察官了解到,小宇的父母均在本地务工,有较好的监管条件,且小宇与父母一同生活,那小宇为何还在父母“眼皮底下”出了事呢?

这引起了承办小宇案件检察官的关注,原来小宇的父母虽然陪在小宇身边,但平日里多忙于工作,对他的关心很少,以至于不了解小宇的朋友圈,也未对其进行基本的法律知识教育,小宇出于朋友义气“强出头”却令自己身陷囹圄。

经审查,检察官认为小宇系未成年在校生,系初犯、偶犯,有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对小宇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同时对其父母进行了亲职教育并制发《督促监护令》,要求其父母为小宇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加强与小宇的沟通交流,同时强化对小宇的法治教育。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对小宇作附条件不起诉。目前,除小宇外,该案还有三名涉罪未成年人均已考入大学。未检检察官陈小磊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能动履职、精准帮教,帮助“小宇”这样的涉罪未成年人重获新生。

【责任编辑:姜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