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熊静怡 侯文念)不文明养犬既影响城市优美环境,也可能伤及周围市民。近日,下陆公安联合街道社区、城管等部门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行动,依法查处遛犬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
2月18日上午9时54分,下陆分局团城山派出所民警陈康在团城山青龙山路南路口附近执勤,突然窜出一只宠物狗,令来往市民感到十分害怕。为防止犬只伤人,民警采取专业工具对小狗进行控制。经现场调查,该犬只系市民纪先生所有,纪先生也承认了自己遛狗不牵绳的行为事实。同日上午10时20分,陈康在团城山青龙山集贸市场附近又发现市民李先生遛犬未牵绳。
经查,纪先生与李先生二人分别在2022年4月和2021年12月因遛狗不牵绳被公安机关依法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这是他们第二次遛狗不牵绳。
下陆公安分局依据《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两名违法行为人依法行政罚款500元。经过民警一番教育,纪先生与李先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文明养犬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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