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田友奎 田德耀)近日,巴东县林长制办公室出台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通知,健全古树名木保护长效机制。至此,巴东县林长制办公室已连续出台三项政策,推动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制定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考核实施细则。去年9月27日,县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巴东县脱贫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和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强化生态护林员管理,乡镇林业站每月对生态护林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总数的20%,县林业局每年抽查比例不少于总数的2%。各乡镇林业站牵头对生态护林员进行年度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一年一聘用。低于75分的,取消续聘资格;年度考核95分以上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表扬。
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去年12月15日,巴东县人民检察院、巴东县林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规定由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与县林长制办公室联络,协助开展林长制相关工作,促进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衔接配合,形成森林资源保护合力,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督促相关责任人依法对森林资源进行修复或赔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2月6日,县林长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的通知》,要求结合全省古树名木资源保护规划,全面推动古树名木资源保护,完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解决古树名木保护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强古树名木日常巡护检查,及时排查树体倾倒、腐朽、枯枝、病虫害和过度硬化等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拯救措施,对易被雷击的高大、孤立古树名木,及时采取防雷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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