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陶辉)2月27日,黄冈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市直幼儿园保教费减免工作的通知》。通知显示,对于符合相关要求的家庭,每学期按照该园保教费收费标准的10%进行减免。
减免对象方面,在市直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年龄在3~6周岁,且户口落户在市直或黄州区的二孩及以上的在园幼儿。
减免人数方面,二孩及以上的在园幼儿(合法收养的也计算在内),均可减免;首胎为双胞胎或多胞胎的在园幼儿,除去一人后其他的均可减免;再婚家庭不论再婚前后生育并由其抚养,孩子人数在两人及以上的,除去一人后其他的在园幼儿均可减免。
减免流程方面,由个人发起申请,经幼儿园审核、部门审批等通过后,幼儿园接到财政资金后,填报《黄冈市直幼儿园保教费减免资金发放表》后,直接将减免资金退还到幼儿家长银行卡中。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