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吴丽芬)2月24日下午,大冶法院诉前调解中心呈现一幅温暖的画面,年过花甲的柯某(女)带着红菜薹向诉前调解中心调解员尹辉煌表达谢意。
原告柯某靠打零工补贴家用,2022年11月12日,朱某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某路段时,将横过马路的行人柯某撞伤。交警部门认定,双方均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同等责任。伤后,柯某的伤情经鉴定为十级伤残。事后,朱某支付了8000元住院医药费,其他赔偿金额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柯某因而诉至法院。
因案件事实清楚,为提高效率,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案件分流到诉前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员尹辉煌接到此案件后,主动致电询问柯某身体恢复情况,又去朱某户口所在地了解到,其每年都是领取困难救济金的低保户。
“我知道是我的失误引起的事故,也不是不愿赔钱,只是我现在实在拿不出钱来。几年前由于得了胃癌干不了重活,现在还依靠政府发补助金生活。”朱某说道。“我也是苦命人,丈夫中风了,靠我打零工来勉强维持,住院期间我不舍得多花一分钱,虽然肋骨断了十根,没有请陪护,还主动提前半个月出院……”听着柯某近乎“自虐”的治疗经过,朱某不由内心愧疚,喉咙哽咽,泪眼婆娑!
尹辉煌没有打断他们的谈话,默默地为他们倒茶水、递纸巾,像朋友般耐心聆听。等到双方都沉默了,尹辉煌趁机开导:“发生交通事故,本非你们所愿。大家都是命运多舛之人,都不容易,更应该互相理解,和和气气地把纠纷化解掉!”本是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干戈,在调解员尹辉煌春风化雨般的耐心引导与调解中,两位老人坦诚交流,诉说各自生活的遭遇与不幸,现场充满同情和理解,令人感动不已。最终,柯某和朱某解开了压抑多日的心结,双方化干戈为玉帛,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虽然,红菜薹市场价值并不高,却胜过我荣获过的所有奖杯、奖状,它是我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尹辉煌感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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