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健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形成良好网络生态。”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没有谁能置身事外。有力有效治网,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是我们进入新时代肩负的一个无比光荣而艰巨的新使命。
当前,互联网日益成为各类风险的策源地、传导器、放大器。一些“网络水军”通过造谣引流、舆情敲诈、刷量控评、有偿删帖等方式,误导网络舆论;各类社会风险向网络空间传导趋势明显,一些热点问题和敏感事件通过互联网扩散、发酵、变异,容易误导社会情绪和公众心理;网络生态乱象屡禁不绝,网络诈骗、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网络个人信息和数据泄露等问题仍较突出。治网,还网络“眼睛干净、耳根清净”的一片“净土”,成为老百姓期盼亟需解决的热点话题。
“治”者,治学也。“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广大网民既是受益者,也是参与者,学习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很有必要。如《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在《民法典》“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法律保护”条款中,对于公民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有着具体规定。网民既要自觉学法懂法,善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要遵法守法,自觉遵守有关互联网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铭记“七条底线”和“九不准”原则,不断提升网络素养,争做中国好网民。对于互联网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网络服务提供者而言,学习《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网络空间治理和数据保护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依法运用好、维护好、发展好互联网,更具现实意义。
“治”者,治理也。首先要依法依规治网,据了解,我国已出台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200多部,形成了覆盖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数据安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从我国颁布《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到出台《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压实网站平台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的意见》等制度规定,再到制定发布300余项国家标准,这些都为依法依规治网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还要齐心协力治网。“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对于党委、政府来说,肩负着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要有序推进网络生态治理,加快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网格局。据国家网信部门去年披露,2019年以来,我国开展“清朗”系列专项行动,开展“饭圈”乱象、网络暴力、网络水军等近30项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清理违法和不良信息204.93亿条、账号13.89亿个,下架违法违规应用程序6.7万余款,关闭违法网站4.2万余家,赢得了广大网民好评。
2022年,全国网信系统累计依法约谈网站平台8608家,警告6767家,罚款处罚512家,暂停功能或更新621家,下架移动应用程序420款,会同电信主管部门取消违法网站许可或备案、关闭违法网站25233家,移送相关案件线索11229件。针对网络平台低俗媚俗等问题,去年我市黄州、罗田、英山等多地约谈了多位网络主播和商业网站负责人。对于网站平台来讲,要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执行总编辑内容安全负责制,强化公众账号分级分类管理,筑牢防火墙。对于行业组织来说,要发挥倡导督促作用,强化互联网行业党建引领作用,倡导互联网行业自律,不断弘扬网络诚信文化。
“入目皆芷荷,扑鼻是芝兰。”上下同欲,使命必达,只要坚持依法治网、协同治网,就一定会让网络生态环境愈加天朗气清、惠风和畅,让网络空间更加美丽、更加干净、更加安全。
稿源:荆楚网
作者:周勇,黄冈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四级调研员
责编: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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