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长航公安宜昌分局巴东派出所联合巴东县人民法院、巴东县人民检察院等单位,来到长江边开展沿江生态护江共建活动,共同守护一江清水。

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
《长江保护法》于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此法对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自“长江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巴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方针,实现长江巴东段200余艘渔船及“三无船舶”上岸,400余名渔民退捕转产;先后开展联合执法80余次,收缴销毁非法渔具1000余件(套);发现并办理非法捕捞案件10余起,对装载砂石船舶实行100%检查,共检查装载砂石船舶100余艘次,涉及砂石30余万吨。
活动中,长航公安宜昌分局巴东派出所联合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组织20余名干部职工,在长江巴东段巫峡口客渡码头,向乘坐渡船前往县城的群众发放长江保护法宣传资料,对《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和《长江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进行宣传;乘坐公安艇,对长江巴东县城至牛口水域开展联合巡江,就长江巴东段水域环境保护进行现场勘查。(通讯员 向林杰、朱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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