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孟似虎、袁捷)如何实现检察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双赢?3月2日,鹤峰县人民检察院出台《贯彻落实“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功能 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工作机制及分工方案》,推出9个检察专项活动,踏准营商环境鼓点走。
9个检察专项活动内容包括: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专项活动,涉经营主体少捕慎诉慎押专项活动,涉经营主体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专项活动,深化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专项活动,充分履行刑事执行检察依法促进保障经营主体生产经营专项活动,涉经营主体民事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促进行政监管规范化、高效服务市场主体专项活动,助推流域治理、护航绿色发展公益检察专项活动,涉经营主体控告申诉案件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
为使这9个检察专项活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该院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瞿万兵为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9个工作专班进行细化、实化、硬化。同时,制定了定期调度、专班推进、能力提升、综合考核、督查督办、品牌培育等6个工作机制。
据了解,该院以积极、全面、正确、有效地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为抓手,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去年1月至今,已办理涉营商案件43件,对涉经营主体的7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办理涉案企业合规案件2件2人,其中不起诉1人、建议适用缓刑1人,有效地避免了经营主体因“案”走向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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