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孟似虎、陈晴晴)“检察官‘搭把手’,当事人‘往前走’,为社区平添了和谐元素。”3月21日,鹤峰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向宏旭,点赞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瞿万兵包案“进行时”。
“若不是女儿在上大学,真不想活了,想砍人!”瞿万兵包办的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监督案“过去时”源于房伟(化名)的极端流露。
2022年5月16日,房伟怒气冲冲地来到该县检察院接待室:“我好意方便他,到头来要给他赔偿20多万元,凭什么!”
瞿万兵顺手泡了杯茶,递给房伟:“我是检察长瞿万兵,你的案子由我负责办理,请你慢慢把情况说清楚。”
原来,房伟和何丽(化名)同住一个小区,两家女儿同在恩施州一所中学读高中,何丽及家人往返恩施搭乘房伟的私家车,低于同类车型市场价付费。2015年7月11日,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和乘车人均受伤。事故认定房伟负全部责任。何丽和女儿住院14天,何丽左眼球缺失之伤残程度为七级。同年12月23日,一审判决房伟赔偿何丽和女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20余万元。已执行16万余元。
瞿万兵边听边记,找到了这道法律题的“解”——司法救助:“你的情况,我清楚了,我们调查核实后,会给你一个比较满意的答复。”
瞿万兵调查发现,交通事故发生后,房伟所在单位领导号召职工为他募捐,被他拒绝了。他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他收入微薄、身体残疾且长期患病,已无力支付赔偿尾款,才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驳回他的再审申请,到检察院来申请监督,是他最后的希望。
为此,该院决定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瞿万兵与该县法院沟通,启动执行救助程序。检法两家多次向该县县委政法委专题汇报,在法律框架内合力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
2022年8月24日,瞿万兵主持召开该案听证会,办案过程让听证员监督,办案效果让人民监督员评判。
在听证会上,瞿万兵有理有据地解释了该案从程序上不符合受理条件,将心比心地说明了“好意方便”不是“无偿带客”。瞿万兵语重心长地对房伟说:“你身边的人,都说你是个好人,是个性情中人。我们知道,你已无力支付赔偿尾款,检察院已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法院也启动执行救助程序,你就放下包袱,安心把自己家庭经营好。另外,俗话说得好,长草短草一把挽到,你和何丽的恩恩怨怨到此为止。”
“我以前说过一些极端的话,请瞿检察长原谅!请瞿检察长放心,你们帮我卸了包袱,日子又有了奔头,感谢你们!” 房伟心悦诚服地走出该县检察院,充满信心地走向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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