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邹羽华)近日,《大冶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对单位、组织和市民举报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奖励。
据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省安委会“二十条”铁办法,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解决人民群众身边安全生产问题,大冶市在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办法》,鼓励社会各界对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谎报瞒报事故进行举报。
大冶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开通了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也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者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等方式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举报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最终确认的事故等级和查实的瞒报谎报死亡人数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18万元。
同时,对举报1次重大事故隐患或非法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2000元至3000元奖励。收到举报信息后,大冶市应急管理局将安排专班对举报事项进行核查处理,并在处理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和标准向举报人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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