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许浩 柴振博)17日,笔者从咸宁市公安局温泉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辖区未成年人保护,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该局严格督促酒店业落实相关要求,并对未落实“五必须”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以切实防范在酒店旅馆中发生侵害未成年人案件。

温泉分局组织对酒店进行安全检查。通讯员 供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公安部已对旅馆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提出“五必须”要求。但温泉辖区某酒店不仅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未实名登记未成年人入住信息,且酒店前台对未成年人入内不闻不问。
近日,温泉公安分局依法吊销该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处罚金20000元。
据悉,温泉公安分局三号桥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咸宁温泉某酒店违规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民警出警后,发现该酒店301房有多名未成年人且男女混住,民警当场予以警告。
该酒店被公安机关警告后拒不改正,又多次违反接待未成年人入住酒店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温泉公安分局依法决定吊销该酒店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处罚金20000元。

安全检查。通讯员 供图
酒店经营者起初对该判罚决定表示不认同,但经民警耐心积极讲法理、话道理、明情理,酒店经营者认可该处罚决定并已缴纳全部罚金。
为切实防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对于住宿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应当依法严格处理。
警方提醒,所有旅馆经营者应认真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义务和主体责任,如违反有关法定义务的将被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希望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共同入住人、访客等给予更多理解和配合,其他入住旅客也应加强监督和提醒,共同构建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机制,共同防范和杜绝发生在旅馆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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