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市委印发《关于命名2021-2022年度荆门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的决定》,命名沙洋县人民检察院等29家单位为2021-2022年度荆门市“维护青少年权益岗”。
为切实发挥“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在推进平安荆门建设、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中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关爱、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去年,团市委在全市范围开展2021-2022年度“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活动。各地各单位积极支持广泛参与,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经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等程序,团市委命名表彰了29家单位。
其中,上榜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东宝大队一中队事迹突出。近年来,该中队建立了“交通安全护学岗”“交通安全警校互动”和“法制副校长定期普法”等工作机制,把学生上下学安全纳入中队重点管理及考核工作,有效加强了青少年学生们日常安全出行意识,营造了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交通环境。(记者胡于梅 通讯员张咪 谭卢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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