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李画、向泸宝)“ 大自然的美,是不需要装饰就可以感知的,河道违建露台拆除了,山清水秀的自然景观又回来了。”4月26日,湖北省咸丰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伟对县野猫河河道违建公益诉讼开展“回头看”时,看恢复原貌的河道感叹道。

(通讯员供图)
制造了人为景观,却破坏了自然景观。2022年9月,咸丰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发现,县曲江镇马家楼村村民邓某某家临河修建了一个约80平方米的露台用于阻挡雨水、晾晒物品等,但该行为却占用了野猫河河道。
野猫河属于河流型水源地,是咸丰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相关规定,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邓某某所修建露台位于野猫河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露台延伸至河道,影响行洪、危害堤防安全,同时饮用水水体有受到污染的风险,且该岸线隔离防护设施存在损毁问题,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都受到侵害。

(通讯员供图)
今年1月,咸丰县检察人员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咸丰县水利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反映了该处问题,建议其依法对野猫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存在村民占用河道的违法情形进行处理,恢复被占河道原貌,消除对河道行洪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同时,为使检察建议迅速得到落实,该院向州检察院汇报了案件情况,共同商讨河道清理、修护方案,并对邓某某开展释法说理,让其认识到该行为的危害。
“因为房屋建在水边,就想着修个露台既可以阻挡雨水,又还美观方便,没想到是违规的。”邓某某表示。

(通讯员供图)
日前,恩施州检察院、州水利局、州生态环境保护局同咸丰县检察院办案人员一同到水源地保护地,现场督查跟进整改进度。此时露台正在拆除过程中,河道后续的生态修护工作也有序推进。
“小建议”守护“大安全”。咸丰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让野猫河生态环境得到了改善,违法建筑物的拆除,消除了影响水源地水质及水功能发挥的不利因素,保障了水源地行洪和群众饮水安全。检察机关既是监督者,也是协调者,在“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活动中,咸丰县检察院将发挥应有的责任与担当,助力打好清江流域综合治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态环境需求,为守护流域碧水清波贡献检察力量。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