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韩玉砚
特约记者王波唐有军
本报讯 五一假期将至,正是消费者出门踏青、购物、聚餐活动的好时节。昨日,十堰市消费者委员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做好安全防护,提高消费维权意识。
一要注意交通安全。选择安全、放心的出行方式,不去未开放景点、无人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目的地。
二要注意食品安全。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购买包装及标签信息完整的食品,按照说明保存和食用;不要食用野味和未加工处理的生鲜食品。积极践行“光盘行动”,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三要注意财产安全。出行在外要保管好随身财物,尽量不携带贵重物品,做到轻装简行;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轻信各种中奖、优惠活动,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四要谨防消费陷阱。认真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好坏,不偏信商家宣传,在购买前要核实商品价格,货比三家,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商品信息,选择正规平台购买。
五是仔细审查合同。如果跟团旅行和进行预付式消费,一定要对服务的价格、质量、规格、标准等合同条款严格审查,明确违约责任,签订书面合同。
六是保留消费凭证。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物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后,要注意索要并留存消费凭证,同时还可以对商品宣传广告、聊天记录、支付记录进行截图保留,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或向当地相关部门反映诉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