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褚栋)5月4日,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对2023年4月“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工作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通报结果显示,当月抽取的全部244家单位中,65家单位被“责令立即整改”、34家单位“责令限期整改”、12家单位“责令立即改正”、33家单位“责令限期改正”、43家单位“未发现违法行为”、57家已停业、已搬迁、已停产、或已查过的单位“不检查”。
其中,在高新区抽查的19家单位中,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单位有6家,咸宁市新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书苑小区)等9家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湖北三固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被责令立即整改。
咸安区共有39家单位被抽查,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单位有13家,担山中心幼儿园、咸宁市公安局、咸宁市民政局等15家单位被责令立即整改,咸安区印象足道、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1家单位被责令限期整改。
据悉,咸宁市消防救援支队对轻微违法行为以整改为主,依法不予处罚。但对于存在问题单位,将继续跟踪复查,确保整改完毕。对复查不合格单位,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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