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潘世新 报道:5月16日,市五创办、市城管办、市城市文明创建中心、市城管执法委联合通报城区一季度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考核结果,并根据《十堰市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按得分高低排序进行奖励。
在城区四区考核中,按得分高低排序评奖:第一名张湾区,奖励45万元;第二名郧阳区,奖励30万元;第三名茅箭区,奖励15万元。
市直责任单位按得分高低排序评奖:市亨运集团获一等奖,奖励15万元;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局获二等奖,各奖励9万元;市城区公路局、十堰城控集团、市河道管理处获三等奖,各奖励6万元。
通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对照考核办法,分解任务、压实责任,完善长效体制机制,推动城市管理与文明创建深度融合,形成系统推进、综合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新格局,推动城市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为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建设营造和谐文明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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