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纪枫波 特约记者 叶相成 报道:“共同缔造试点示范村奖补270万元已下达,2023年度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正在积极申报中。”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土壤污染防治科科长贺娴向记者介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以奖代补”工作情况。
今年,市委、市政府立足十堰实际、聚焦民生需求,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纳入乡村建设“六件事”,明确各县(市、区)政府是组织实施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主体。
为引导行政村有效提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改善乡村生态环境,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市生态环境局今年统筹生态环境资金500万元,专门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作奖补。其中,共同缔造试点示范村创建累计奖补270万元,乡村振兴示范村创建累计奖补230万元。示范创建标准包括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无污水横流、乱排乱放情况;已建成投运设施及配套管网主体完好,无破损、断裂、渗漏等问题;设施运维管护机制完善,出水水质达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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