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郑旭宴 周青青
法网柔情,拯救“迷途羔羊”;多元履职,共护“少年的你”。近年来,十堰检察机关坚持“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原则,践行“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以高质量检察履职强化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密织健康成长防护网。
诉源治理,高筑未成年人保护墙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通过涉未成年人个案办理,探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以“我管”促“都管”,是十堰检察机关常抓不懈的重要课题。
2022年,房县检察院在对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梳理时发现,“剧本杀”这一社交娱乐活动备受未成年人追捧,但该行业针对未成年人的监管与保护存在一定“盲区”。
2022年7月,房县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针对辖区内“剧本杀”行业经营场所进行专项检查。
“经实地走访发现,部分‘剧本杀’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一些剧本内容涉及暴力、恐怖、迷信等内容,易诱发未成年人心理不适,甚至模仿违法犯罪行为……”办案检察官说道。随后,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加强行业监管,部分存在问题的场所立即进行了相应整改。
检察“小案件”,推动社会“大治理”。2022年以来,全市未成年人检察部门紧盯涉未成年人案件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广泛收集校园周边道路安全、食品安全、不良诱惑等线索,先后向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发综合治理及诉前检察建议30余份,推动开展安全专项监督活动40余次,以检察监督推动健全制度,完善监管、堵塞漏洞,最大程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家教有法,构建未成年人协同保护机制
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是密织未成年人防护网的重要一环。十堰检察机关深入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规范适用“督促监护令”,携手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建立家庭教育指导联合机制,成立3个家庭教育指导站,与市中医医院等单位合作,创新建立“法治+心理+家庭教育”模式,与市级媒体合作,加强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021年以来,共发出200余份督促监护令,对370余名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进行心理疏导690人次,帮助改善亲子关系。
针对部分罪错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缺失、监护缺失的现实困境,十堰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建设全省首个公益、公办性质的未成年人专门学校,有效解决“关也关不了,不管又不行”等问题。同时,依托十堰市检察机关青少年法治教育关爱基地,在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方面形成合力,营造“1+1>2”的保护格局。
以法育人,让法治种子生根发芽
“这次的法治课能不能以‘预防性侵、远离欺凌’为主题?”近日,市检察院未检部门接到城区一所高中的一笔特殊课程“订单”。
“孩子们的需求在哪里,我们的普法宣传就应该跟进到哪里。”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刘朗霞说。收到“订单”后,未检干警们按照校方的诉求和建议,依据学生身心特点,精心为百余名师生准备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30余名院领导、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累计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超300次,覆盖超50万名师生家长……这是2022年以来,十堰两级检察机关“法治进校园”工作交出的“成绩单”。
为推动“法治进校园”工作取得实效,十堰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订单式”普法靶向性的优势,从“你听我讲”单向灌输式到“你需我讲”双向互动式普法,在普法的精准度、实效性上下足功夫。
除开展校园普法,十堰两级检察机关积极开展网络课堂、直播互动,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联合多部门成立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打造集社会服务、办案、教育、帮教、心理咨询和互动体验为一体的“全时空”青少年法律服务产品。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关系到国家的未来。下一步,十堰检察机关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立足溯源治理,充分发挥司法保护和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助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撑起法治晴空。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