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石雁飞)“这起案件第3个错误点:案由为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但是在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中,专卖执法人员却没有询问当事人是否办理了运输该批卷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为提升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的案卷制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增强了执法工作的时效性和规范性,近日,十堰郧西县烟草专卖局组织全体专卖执法人员开展专卖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制作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采取“先考后评”的方式,通过一套模拟案卷“找错点”作为切入点,详细讲解了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文书案卷制作规范、正确书写标准、违法案件事实表述、法律适用、执行程序、案卷文书排列顺序等内容,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这种业务培训很解渴,很切合一线专卖执法人员工作实际,拿过来就能用,让我受益匪浅,收获颇多,我以后还想参加更多的培训,经常‘充电’,让自己不断‘蓄能’,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上津稽查中队新入职专卖执法人员田传波谈到此次培训心得,他感觉收获满满。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