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记者从市劳动就业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推进返乡创业工作,激发返乡人员的创业热情,发挥返乡创业示范带动效应,创造更多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助力乡村振兴,即日起,天门市启动2023年度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对被认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示范项目的将给予一定奖补。
符合条件的返乡创业园区(项目),可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组织申报材料,经所辖乡镇相关部门初审后,于6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市劳动就业管理局。市人社部门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复审,并经实地核查后,向省人社厅推荐申报。
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申报条件为:园区运营主体注册登记3年以上;农业园区占地面积1000亩以上,其他类型园区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等;入驻经营实体20家以上、带动就业500人以上;返乡人员创办(合办)的经营实体个数占总数50%以上,创业就业服务优良,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已享受国家或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补助资金、已认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的不再申报。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申报条件为:法人为返乡创业人员;注册登记时间在2年以上(2021年7月7日以前注册)、5年以内(2018年7月7日以后注册)、法人股权占比不低于25%;带动就业人数、固定资产投资及 2022年度经营收入等情况符合鄂人社规〔2022〕2号文件相应规定。已享受省级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资金、已认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的不再申报。(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谢红艳 通讯员蒋云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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