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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综合治理“大小论”——善治“小支流”,实现“大保护”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17日22:43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张栋)江河不捐细流,故能成其深远。不治小支流,则流域治理难以“善治”。咸丰县检察院深刻理解“小支流和大流域”的辩证统一关系,树立源头治理理念,着眼小支流水安全、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安全,以检察履职切实助力流域综合治理。

10余吨生活垃圾被清空

“垃圾全部清运走了,现在山坡上已经长出了绿草”。6月初的一天,咸丰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对办理的段溪河垃圾污染一案进行回访时,当地村民笑着给检察官指道。

10余吨生活垃圾被清运,新设17个垃圾点,投放80多个垃圾桶,植物已经开始“收复失地”,段溪河水更清、土更净、群众生活更满意,这些变化与检察机关的履职不可分。

段溪河是长江二级支流阿蓬江的一条小支流,今年2月,重庆黔江区检察院向咸丰县检察院移交的“线索移送函”指出,段溪河咸丰县大路坝区谭家坪村段存在垃圾污染问题。

小支流的污染牵涉大生态、大民生,咸丰县检察院迅速立案调查。通过实地调查,检察官在段溪河谭家坪段河道中及附近山坡上发现七处垃圾堆,最大的一处,垃圾沿坡滚落堆积长约20米,远观犹如山体的“白色伤痕”,而坡底便是段溪河。垃圾种类以生活垃圾为主,很多还是用垃圾袋打包的,检察官由此推测垃圾堆是人为抛扔生活垃圾形成。

对村民的走访验证了检察官的猜测,“垃圾点设置得少,清运能力不足,垃圾得不到及时清运,也是村民随意抛扔的原因,久而久之形成了几处大的垃圾堆。”同时村民还告诉检察官,此地位于咸丰县大路坝区和重庆市黔江区小南海镇的交界地带,两地行政区域互相镶嵌、犬牙交错,存在两方居民互相到对方地界抛扔垃圾的现象。

“这是‘插花地’的常见问题,单独一方的治理难见成效,流域治理的整体性系统性与行政地域的分割性之间矛盾需要圆满解决”,案件讨论会上,办案组成员提出本案难点所在。

“我们可以通过与黔江区检察院建立的‘跨区域协作治理唐崖河阿蓬江跨区域生态保护治理协作机制’推动联合共治,解决这对矛盾”,承办检察官秦淑玲说。

案件经过研讨后,该院决定启动与黔江区检察院建立的《跨区域协作治理唐崖河阿蓬江跨区域生态保护治理协作机制》推动联合共治,解决这对“矛盾”。

今年2月底,咸、黔两地检察院决定联合召开公开听证会进行诉前磋商。一场包括咸丰县大路坝区工委、咸丰县水利局、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咸丰县分局、黔江区检察院、黔江区小南海镇人民政府及人民监督员的“跨省域联合公开听证会”在咸丰县检察院召开。

听证会上,大路坝区工委现场表态10天内完成垃圾清运,后续将加大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大路坝区工委和小南海镇两地政府还以联合建立的“党建引领办公室”为抓手,加强沟通协作,建立完善生态环境融合治理机制,确保一方蓝天绿水净土,加快推进鄂渝边区民族团结和融合发展。

至此,段溪河垃圾污染问题圆满解决,治理小支流助力发展保障大流域、大民生。“垃圾车每周清运一次,不再担心散发臭味和滋生蚊虫,河水更干净,检察院监督有力有效,为检察院点赞。”回访中村民告诉检察官。

小支流精细治

不仅跨区域协作机制发挥重要作用,“河(湖)长+检察长”机制也勃发着小支流保护治理的动能。6月1日,该院依托“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与水利局、河长办等部门组成“联合巡河组”,由水利工作分管副县长袁明江带队,开展“小支流大保护”联合巡河行动。

巡河行动与“大兴调查研究”活动相结合,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直插现场,从曲江镇湾田村出发沿着曲江河溯流而上至坪坝营镇筒车坝村,重点排查曲江河在水环境污染防治、防洪设施清障、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大江大河浩荡东流哺育一国之民,小河小溪潺潺汩汩亦润泽两岸民生,曲江河就是这样一条小支流。曲江镇湾田村曾以煤养村,靠矿吃饭,近年来以山水田园为突破口,围绕曲江河大力发展周末旅游、乡村旅游,建设城市后花园,农旅融合让村民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小小的曲江河成了老百姓的致富河、幸福河。保护曲江河,护航发展民生,以曲江河为巡河对象,巡河组用意鲜明、恳切。

巡河组溯流而上,不放过任何细节,先后发现了2条问题线索。经过现场分析研判,先后走访了河流沿线的污水处理厂和部分排污单位,查看污水处理及排放情况,进一步查找问题成因。

小支流小流域流量面积虽小,但涵盖山水林田等全部要素,一头连着生态环境,一头连着民生福祉,也需要精细治理、精准治理。

巡河结束后,该院检察人员与巡河单位就流域综合治理进行深入探讨和交流,将问题线索移交到有关部门,同时对线索进行立案审查。

“小建议”守护“大安全”

“修建露台是时只想到了阻挡雨水、美观方便,忽略了水源地保护的要求。通过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我明白了错误。”案件回访中,邓某某告诉检察官,违建露台也已经拆除,野猫河水源地水清岸绿。

野猫河发源于咸丰县境内,下游汇入曲江河,是咸丰县城及周边地区近10万人的水源地。2022年9月,咸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秦淑玲在办理另案的增殖放流过程中发现,一户村民在野猫河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临河修建的露台占用了野猫河河道,损坏了隔离防护设施。

露台临水而建,碧波青山相映,还吸引了不少人来拍摄打卡,但是在河流型水源地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确已经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不仅损毁了岸线,影响行洪、危害堤防安全,而且存在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风险,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都受到侵害。该院公益诉讼部门决定立案调查,经过走访核实,该露台为村民邓某某私自建设。

本案事实和法律关系清晰明确,为了圆满解决违建问题,2023年1月,该院向咸丰县水利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对存在村民占用河道的违法情形进行处理,恢复被占河道原貌,消除对河道行洪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同时,检察官还对邓某某开展释法说理,让其认识到自身行为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很快,邓某某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自行拆除了违建露台,本案圆满解决。

“小建议”守护“大安全”。咸丰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监督拆除违法建筑物,消除了影响水源地水质及水功能发挥的不利因素,保障了水源地行洪和群众饮水安全,践行“柔性司法”的理念,加强释法说理,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曹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