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记者从市法院获悉,该院实施“胜诉即退费”改革一个多月来,已完成网上胜诉退费79件。
为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减少当事人诉累,5月8日,市法院印发了《天门市人民法院“胜诉即退费”实施方案(试行)》,对生效的民事、行政案件实行“胜诉即退费”,即法律文书生效后,法院及时主动退还胜诉方预交但不应承担的诉讼费用。
市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开展“胜诉即退费”工作,在履职主动性上做“加法”,在当事人退费手续上做“减法”,既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又确保了诉讼费应退尽退,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的同时,提升法院的司法服务效能。(天门市融媒体中心记者王潮 通讯员李套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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