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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半预收 分文不收 胜诉退费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6日09:24 来源: 随州日报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张婷、朱子科)“没想到分文不交,就通过诉讼解决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近日,某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王某称赞道。因为标的额较小,广水市法院立案时直接为该物业公司免收诉讼费。

今年是全省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降本增效年”,在降低诉讼成本上,广水市法院落实简案减半预收诉讼费、小案免收诉讼费、所有案件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胜诉退费等系列举措,受到广泛好评。

简易程序依法减半收取诉讼费,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但过去无论案件繁简,法院立案时一律先按照普通程序全额预收诉讼费,待生效判决确定简易程序依法减半收取诉讼费后再办理退费手续。近年来,广水市法院积极探索推行“小切口”改革,加强立案时对案件的繁简甄别,对简案直接减半预收诉讼费,取得良好成效。

小额诉讼程序适用于简易程序中的小额案件,对于这类案件,广水市法院探索实行小额诉讼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待判决生效后再按照判决向败诉方收取诉讼费。

所有案件胜诉退费是指一旦原告胜诉,法院会在判决生效后1个工作日内退还其预交的诉讼费,与被告是否向法院缴纳无关,也不需要原告向法院申请,而是法院按照生效判决确定的诉讼费承担情况主动退、快速退、网上退,在向原告退费的同时向被告下达缴费通知书。

今年来,广水市法院全面落实“胜诉退费+网上退费”要求,已累计退费258万元,让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有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责任编辑:郑傲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