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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城区法治课堂进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学法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26日22:15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丁元中)近日,由鄂城区检察院、鄂州楚商联合会联合举办的主题为《检察为民,法典同行》的“法治讲堂进社区活动”在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滨湖社区拉开帷幕,活动吸引了60余名社区居民前来聆听。

作为鄂州楚商联合会的法律指导与协作单位,鄂城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携手商会将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延伸到社区,促进社区居民提升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能力,助推社区依法治理。

“《民法典》中的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是什么?如果当事人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该赠与行为有效吗?”

“李女士与张先生结婚后不久,丈夫张先生意外事故不幸身亡。而此时妻子李女士已经怀有4个月身孕。之后,李女士因为丈夫一套房子分割的问题与公婆发生矛盾,那么李女士腹中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该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董仲舒紧扣活动主题开展法治宣讲,他选取居民朋友们关心的涉及民法的八个问题,通过案例分析对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中的部分条款进行解读。同时,他还以该院办理的三起民事监督、民事支持起诉案件为例,结合现场发放的宣传册详细介绍了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各项职能,并温馨提示居民如果要在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需要准备的相关材料。

法治宣讲结束后,答疑互动环节将现场的气氛推向高潮,在座听众虽然老年人居多,但答题的热情却丝毫不减。“这堂‘家门口’的法治课让我们这些爹爹婆婆学到了好多知识,虽然我们不是特别懂法,但是我们知道了有事可以找检察院!”成功答对两道题的陈婆婆说道。

楚商联合会秘书长阳光照为活动点赞:“这是一场法律知识与现实案例相结合、专业与通俗并存的精彩讲座,既有授课,还有互动问答,取得了很好的普法效果。”

鄂城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周靖清表示:“本次活动十分有意义,‘商会+检察院+社区’三方联动,实现了‘协作共赢’。宣讲内容针对民众需求,以通俗易懂的讲解模式,让大家听得懂、悟得透、收获多,非常‘接地气’。这种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持续深入地开展。”

该活动只是检察为民的一个小小缩影,今年以来,鄂城区检察院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共开展法治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等活动二十余场,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各大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接下来,该院将把法治课堂开在各个社区民居的“家门口”,让群众出门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陶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