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黄铮 通讯员续永良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2023年9月6日上午,通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查实,隽水镇东港村七组一三层民房内,非法储存有大量醇基液体燃料。
工作人员立即联系乡镇应急办、当地派出所赶赴现场,共同对该民房内非法储存的醇基液体燃料进行查处。
通城县应急管理局现场依法下达了相关执法文书,扣押醇基液体燃料(甲醇)约6.68吨,查封植物油约1.27吨,并将扣押的醇基液体燃料运用专用危化品槽罐车进行转移并安全储存。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醇基液体燃料俗称“生物油”,主要成分为甲醇,同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汽油、组分油等其他液体燃料。
这种燃料闪点低于60℃,易燃易挥发,遇到明火、高温可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接触发生化学反应也会引起燃烧。若使用、保存不慎,易引发安全事故。
当前,大部分使用者将醇基液体燃料盛放在塑料桶或铁桶内,直接供应餐饮企业使用。有的经营者还将“生物油”和液化石油气等其它燃料混用,更增加了危险系数。这无形中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这颗定时炸弹放在我们身边,一旦发生意外,后果难以想象。
通城县应急管理局自今年5月份牵头开展全县餐饮行业醇基液体燃料安全整治以来,积极联合各乡镇、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大力开展该县醇基液体燃料安全整治和打非治违工作,取得良好社会效果,确保了通城餐饮行业的安全经营,更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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