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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履职化解邻里纠纷,武穴检察公开听证彰显司法柔情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6日15:36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丁宇鹏)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本该和睦,有事互相帮衬。武穴有一对邻居却因为土地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升级为刑事案件。近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就这起邻里纠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并邀请三位听证员参与。

事情要从2020年说起,戴某某和朱某某是邻居,两家的房屋(均为小产权房)中间隔着3米左右的走廊。2020年左右,因朱某某修建高半米的围墙,意图将走廊占为己有,双方发生纠纷,社区调解未果。

2023年4月30日,戴某某回家发现朱某某的家人将中间走廊和后面的土地进行平整,双方矛盾加剧,争吵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致使朱某某受伤,鉴定结果为轻伤二级。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戴某某经公安机关口头传唤后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这起案件是邻里纠纷引起的,处理不当容易进一步激化邻里矛盾,产生负面社会影响。”2023年8月23号,武穴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承办检察官审阅了全部案件材料,查明了案件事实,决定对该起故意伤害案进行公开听证。

检察官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戴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鉴于戴某某具有初犯、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拟对犯罪嫌疑人戴某某作相对不起诉。

公开听证会上,检察官将戴某某故意伤害案的详情和上述审查意见向三位听证员进行了汇报,三位听证员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后,认为不起诉理由充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犯罪嫌疑人戴某某年纪比较大,文化程度低,法律知识比较欠缺。这次是由于邻里纠纷,情急之下致使朱某某受伤,社会危害性较小,经调解戴某某已经认识到自己出手伤人有错,给予朱某某赔偿3万元,并获得朱某某谅解。检察机关作不起诉决定,让邻里双方重归于好,不仅展示了法律的‘刚正’,也彰显了司法的‘柔情’,值得点赞!”黄冈市人大代表、听证员徐利平说到。

近年来,武穴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批捕起诉职能,着眼于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让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平安武穴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责任编辑:胡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