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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创新出台食品安全全要素全环节智慧监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8日15:30 来源: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茜 通讯员郭姗姗)9月18日,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发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全要素职能、食品安全全环节监管协同作用,该局创新出台《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全要素全环节智慧监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推进湖北省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明确,要围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依托湖北市场监管“智慧审批一张网”“智慧监管一张网”“智慧服务一张网”和大数据中心,实施智慧数字赋能;要发挥全省市场监管系统登记注册、信用监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品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等全要素职能作用;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准出、监管执法、监检结合、专项整治、信用分级、风险分类、行刑衔接等全环节监管协同;要围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需求,实施主题式、套餐式、集成式一揽子综合服务。

《意见》从全面推进全要素智慧服务、全环节智慧监管两个方面,分别明确了10项和6项主要任务。在全要素智慧服务方面,明确建立食品安全法规政策资源库、深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审批改革、加强食品安全领域计量服务建设、健全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经营规范体系、完善食品认证检测服务体系、实施食品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加强食品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智慧监管服务专家团队、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分类精准帮扶、推进食品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10项举措,其中创新举措包括:建立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库”模块,探索推进“大证管小证,一证管多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入监管模式、食品经营许可智能辅助核准改革,成立湖北省食品安全标准化研究中心、在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设置“公平秤”,打造食品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培育食品领域“湖北精品”,推进湖北样板厨房建设,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新品种、功能性食品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引入专家“把脉问诊”,建立“量体裁衣”“牵线搭桥”分类智慧监管服务制度机制,深化食品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等。

在全环节智慧监管方面,明确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能力、加强食品执法稽查能力建设、实施食品领域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推进食品安全全域全过程风险会商、推动食品智慧监管迭代升级6项举措,其中创新举措包括:对接市场监管总局属地管理责任平台与“鄂食安”平台,探索开展共享检验室建设,建立食品抽检监测“三专”机制(即市场监管部门专人陪同抽样、专项业务培训、专题风险会商),全面应用湖北市场监管协同网上执法办案系统,构建风险预判、监检结合、查打一体的案件办理模式,建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智慧动态评估月度、年度管理模型,建立食品安全谣言治理机制,加快推进“三网一中心”与省食药安委成员单位平台对接融合,有序推进“鄂食安”平台与农业农村部门农监通监管平台互联互通等。

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的出台,明确了下一步湖北食品安全工作的目标和主攻方向,全省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服务新模式新机制,将逐步推动实现“鄂食安”智慧监管服务平台全面应用,全生命周期服务事项“工具箱”更加丰富多元,监管服务政策措施精准、精细、精致匹配到位,建成科技领先、监管科学、执法精准、服务精细、公众满意的现代食品安全监管服务体系。

【责任编辑: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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