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建波 特约记者 陈芳 通讯员 刘浩
本报讯 昨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开展电动车销售点专项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查处。
十堰老街转盘区域是城区销售电动自行车比较集中的地方。上午9时许,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科、市公安交管局二大队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此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进行检查。在其中一家门店,检查人员检查销售车辆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时,发现虽然车辆上有3C标识,但销售人员并不能提供纸质3C认证书,在联系厂家后,对方将纸质认证书通过微信发了过来。按照产品销售的要求,商家应该向消费者提供3C认证书。对此,检查组要求店铺立即整改,要求商家在进货时严把进货关,相关证件一定要索要齐全。
在另外一家门店,检查人员检查一辆在售电动车电池时,销售员不能提供商家的原装电池,而是装入了通过其它渠道购买的其它品牌电池。“不用原装电池,就不符合法定要求。”检查人员当即指出,这种行为往往给加载大功率电池提供了便利,是严厉禁止的行为。检查人员要求商家立即整改,必须销售与车辆合格证标注一致的电动自行车。
在检查中,检查组人员还对其他门店所售电动车质量、标志、合格证及电动车主要技术参数等相关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
据悉,目前,城区共有72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门店。检查组将全面开展拉网式的巡查,并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车辆质量进行随机抽查,对发现和查出的问题将整改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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