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黄铮 通讯员李华钰)10日,记者从咸宁市司法局获悉,该市1个集体与3名个人荣获司法部表彰。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名单(部分)。通讯员 供图
据悉,司法部近日决定授予北京市西城区什刹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等2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授予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铁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马文生等999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咸宁市房地产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咸宁市咸安区高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孙相松、嘉鱼县高铁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刘风华、崇阳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汪甫雄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名单(部分)。通讯员 供图
近年来,咸宁市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新平台服务惠民,取得良好工作成效,已获“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湖北省十大法治创新案例”等多项荣誉。
该市建成市人民调解中心,聚合15个专调委及各类解纷资源。同时推进多元解纷资源服务平台下沉到社会治理最基层,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全覆盖。
该市为每个调委会配备了“专职调解员+特邀律师调解员+法官指导员+专家咨询员”的综合型、专业化调解服务队伍,还出台《咸宁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人民调解员积分制管理规范》,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规范化专业化管理,举办香城调解大讲堂,不断提升调解员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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