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罗伟
本报讯 近日,市创文办在城区开展流浪狗专项整治行动。自10月21日全市开展流浪狗专项整治行动以来,一周共抓捕流浪狗30多只。
27日上午,记者随同市创文办督导组来到郧阳区。在郧阳广场旁,一只小狗没有拴绳,狗主人在小狗身后不远处跟随着,现场没有相关人员劝导或制止。
随后,记者随同市创文办督导组来到张湾区红卫街道光明新村,社区工作人员正在进行文明养犬法规宣传,网格员与居民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街道工作人员还捕捉了一只流浪狗。
红卫街道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我市开展城市管理五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该街道成立捕捉流浪狗和不文明养犬劝导工作专班。东岳公安分局中区派出所、车城西路派出所、街道综合执法中心、街道创文办联合行动,每日对流浪狗和不文明养犬重点区域开展巡查,目前捕捉流浪狗5只,及时劝导遛狗不牵绳50余起,签订文明养犬承诺书120余份。
据统计,10月21日以来,全市流浪犬专项治理初见成效,一周抓捕流浪犬30多只,劝导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行为180多起,营造了文明和谐的养犬环境。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郑波提醒市民,养殖烈性犬、大型犬存在潜在的危害公共安全的风险,依照《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可以处2万元以下罚款,并且收缴犬只。《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携犬只外出未束犬链(绳)牵引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呼吁爱好养殖犬只的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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