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黄铮 通讯员纪甜一)“坚持以人民调解中心建设为抓手,打造‘综合性’‘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服务新平台,实现人民调解工作提质增效。”10月30日,咸宁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储红梅介绍了咸宁市调解工作特色。
咸宁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储红梅出席发布会。黄铮 摄
储红梅表示,2019年,咸宁市高起点高标准在全省建成首个市级“综合性”“一站式”人民调解中心,市直1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仲裁以及法官速裁快审团队等入驻中心,通过共享调解场所、汇集专家资源、集约人员管理,构建集调解、仲裁、行政复议等非诉解纷机制,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服务便民超市。
同时,该市推动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向基层延伸,实施三年规范化建设行动,实现县乡村全覆盖,形成中心调度、“市县乡村”四级平台联动工作格局,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得到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服务,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据介绍,依托人民调解中心平台,该市健全纠纷导入机制,实施矛盾纠纷“一个窗口受理、全流程办理、全周期管理”,规范纠纷汇集、会商研判、分流交办、限时办理、定期督办、反馈结果、回访评价工作流程,形成纠纷化解工作闭环。
此外,该市出台《咸宁市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和湖北省首个《人民调解员积分制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对调解员“选、育、管、用、退”进行系统化管理。按每年1000万元设立人民调解奖补基金,对全市人民调解成功案件予以奖补,并为专职人民调解员购买人身伤害意外保险,提升调解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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