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陈晴晴)溇水是澧水的最大支流,也是鹤峰县的母亲河,“她”穿行于高山峡谷之中,造就两岸秀丽风光。然而,属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溇水容美镇中村段,其岸坡垃圾乱倒现象却屡禁不止,影响市容市貌,对周边大气、土壤、水等自然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与城市文明很不兼容。
10月24日,鹤峰县检察院收到“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提报线索称,溇水中村段河岸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积数车之多,严重污染环境。该院检察官第一时间分析研判线索,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经现场核查,发现大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和农业废弃物长期倾倒于溇水容美镇中村段岸坡,且未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其他防止污染环境措施,散发着异味的大量固体废物顺着岸坡落入河岸,致使该河段河岸成为垃圾堆放重灾区,经雨水冲刷,部分地表废弃物和污水汇入溇水河,影响水质健康。相关部门多次清理但不久就故态复萌,一直未得到彻底解决。造成此处环境污染根源系因鹤峰县中村大桥往中村方向200米处有垃圾临时存放点,百姓习惯到此清倾倒,垃圾数量较大造成外溢。
该院遂于当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和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责任,疏防结合加强巡查整治,采取有效措施排除环境污染隐患。
10月26日,相关职能部门就检察建议作出书面回复,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对水中村段河道及两岸可视范围内的建筑、生活垃圾进行全面清理,累计清理各类垃圾2吨,同时在显著位置设置警示告知牌并将附近垃圾存放点移到合理位置,大力宣传引导百姓定点投放垃圾;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规范树立该河段标识标牌,强化镇村级河长履职,镇、村级河长定期巡河,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河道长效保洁机制落实到位。短短3天,通过“检察+行政”协作配合,溇水中村段河岸环境污染问题已得到综合治理,溇水河实现水清岸净景美。
下一步,鹤峰县检察院将继续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强化“河长+检察长+警长”联动,依托与职能部门会签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衔接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保障溇水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协作的意见》等协作机制,推动形成溇水流域“行政执法+刑事打击+检察监督+司法审判”的协同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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