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峰县检察院聚焦“四融”强基础,聚力“四新”谋发展,做实“融党建”工作,不断释放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动能,推动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融合、深度融合,努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意识融”,形成政治建设“新常态”
始终坚持一切“从政治上看”,以党建为引领,深化政治铸魂,厚植思想根基。
筑牢政治忠诚。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通过“党组领学、支部导学、创新促学”,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指示批示精神,以科学理论武装队伍、以先进理念引领队伍、以正确思想教育队伍,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支部主题党日与“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融合开展,以新理念融入新矩阵,实现党建引领业务建设。1名干警在全州检察机关新司法理念优秀办案故事分享会上荣获二等奖,1名干警荣获“学习强国”学习平台湖北省“学习达人”称号。
夯实基层基础。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推动工、青、妇基层组织建设,构建党建带群建工作新格局。定期开展党务专兼职干部培训,提升落实“一岗双责”、破解“党建业务两张皮”等问题的能力水平,打造政治能力、专业能力和综合能力较强的党务干部队伍。该院党支部被鹤峰县委直属机关工委授予“红旗党支部”称号。
培育党建文化。抓实“党建+文明创建”工作机制,通过现场教学、道德讲堂、群团活动等方式,持续拓展文化育检阵地。组织党员前往红色革命旧址开展现场教学9场次,拍摄“追寻红色记忆、传承革命精神”主题短视频1部,该视频被“文明湖北”转发,2个党员干部家庭入选县直单位“最美家庭”。在培育党建文化的过程中,不断夯实全国文明单位基础。
“履职融”,突出检察工作“新作为”
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中,用完成“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来检验机关党建工作成效。
聚焦“为大局服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用法治‘减法’为营商环境做‘加法’”品牌获评全州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创建“十佳品牌”之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项目被纳入湖北省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试点。助力乡村振兴。对口帮扶村于2017年被评为鹤峰县“最美乡村”,驻村工作队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工作队队长被表彰为“全州优秀共产党员”。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全体党员下沉联建社区,参与网格建设,助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在抗击新冠疫情期间表现突出,该院党支部被鹤峰县委组织部评为优秀下沉党组织,3名党员被评为优秀下沉党员。
聚焦“为人民司法”。当好未成年“守护人”。持续8年开展“检爱”法治宣讲活动,覆盖全县所有学校及教学点,被评为湖北省“团建优品汇”项目。未检检察官和助理,曾获评湖北省“巾帼建功标兵”、全州妇女儿童维权先进个人、全州“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当好农民工“护薪人”。助力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与该县人社局建立协调机制,办理4件欠薪案件,惠及农民工220余人,督促相关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备用金196万。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妥善分流、办理答复各类信访案件,回复率100%。深入推进院领导包案和重复信访治理,严格落实“一名领导、一个方案、一抓到底”工作模式,推动信访矛盾实质性化解。积极推进公开听证和司法救助工作,建立“1+N”多元化救助机制,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1件,发放司法救助金达40余万元。办理的黄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不服法院判决监督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作为优秀案例转发。
聚焦“为法治担当”。严惩犯罪保稳定。“4·11专案”办案团队成立临时党支部,形成战斗合力,该办案组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优秀办案团队”,案件起诉书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检察优秀释法说理法律文书,为全省基层检察院唯一。2022年,获评恩施州平安建设先进集体。强化措施促公正。办理了鹤峰县首例虚假诉讼案,使伪造证据诉讼谋利的相关人员受到有罪判处。办理的但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入选恩施州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典型案例。维护公益写新篇。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英烈保护等重点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07件。相关工作多次被“检察日报”“正义网”等主流媒体报道。
“成长融”,激活青年干警“新动能”
把优秀青年干警培养成党员,把业务骨干培养成优秀党务干部,为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传承式”授业传薪火。推选业务骨干担任党小组组长,践行“导师带新人”模式,选任6名业务骨干对新进干警结对教导,帮助快速掌握岗位技能。安排青年干警列席疑难案件讨论会,培养业务思维和办理重大疑难案件能力。1名干警获评“恩施州青年岗位能手”,该院申报的精品课程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成功立项。
“实战式”练兵强素能。组建鹤检“星火青锋队”,2名支部委员担任副队长,推进“培训+比赛+办案+说讲+总结”的“5+”素能培训机制,不断提升综合素能。1名干警获湖北省第二届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赛“优胜辩手”称号,1名干警获评恩施州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业务标兵。
“真情式”关爱见实效。以组织生活会、党小组会议、青年干警读书班等为载体,开展学习研讨、经验分享、交心谈心,帮助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利用现有条件改善食堂、职工活动室等,营造栓心留人的良好环境。3名干警分别入选全省第一批涉外法治人才库、全州检察机关首批教育培训人才师资库。
“作风融”,展现队伍建设“新面貌”
坚持“党建带队建,队建促党建”的工作思路,通过强化“三力”推进检察队伍现代化。
强化“从严管理”驱动力。以清廉机关建设为抓手,不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将警示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培训、政治轮训、队伍整训必修课。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扎实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和“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1个干警家庭被评为鹤峰县“清廉家庭”。
强化“典型标兵”引领力。围绕“明标准、树标杆、育典型”锻造党员先锋模范,通过“1带N”工作模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助推多名年轻干警在岗位上出彩。1个集体先后获评省、州检察机关优秀工作团队,2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州检察机关优秀办案人员、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人员。
强化“绩效考评”向心力。用好检察人员“全面、全时、全员”考核,将政治表现、党建工作、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作为共性指标,每月进行客观评价,得分情况直接与个人绩效挂钩,倒逼干警遵规守纪、高效履职。抓实“质效提升”业务考评,建立健全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对重点任务采取清单式管理、倒排式促进、常态化监督,夯实履职基础。相关工作做法被“检察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
近年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湖北省政法队伍先进单位、湖北省先进基层检察院、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湖北省“巾帼文明岗”等多项荣誉;并涌现出了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北省改革先进个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湖北省“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典型。(通讯员吴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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