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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工商联:升级清廉评价体系 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8日20:23 来源: 中华工商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马翠琴)近年来,湖北省宜昌市工商联不断深化清廉民企建设,通过升级评价标准,推动清廉建设创新迭代;压实考评责任,推进清廉建设提质增效;厚植清廉文化,激发清廉建设内生动力;打造示范标杆,建立清廉建设合规体系;以廉赋能发展,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宜昌市工商联坚持源于标准、严于标准、高于标准,2022年在全省率先制定了《清廉宜昌建设工作标准指引》。2023年,在《湖北省清廉民企建设评价标准(试行)》基础上,升级制定《宜昌市清廉民企建设评价标准2.0版》,从党建引领有力、体系机制完善、惩防体系健全、清廉文化浓厚、守法诚信经营、政商交往规范、企业社会评价等6个规范设置3级评价指标,增设加分项和“一票否决”项,推动清廉民企建设可量化把握、可考量评价。

通过印发《推进清廉企业建设的实施意见》《清廉民企建设实施方案》,让清廉建设有章可循,指导商会和民营企业从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推进法治民企建设、构建诚信自律体系、培育清廉企业文化、助力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推进任务落实。强化督办指导,先后深入5个县市区进行考察调研,现场指导企业和商会清廉创建工作,面对面反馈问题。强化督办考评,将考评结果作为民营企业家、商会表彰的参考依据。

评价标准突出了党建工作、清廉文化在清廉民营企业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宜昌市工商联强化党建引领,加强商会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清廉建设中战斗堡垒作用。通过组织学习《清廉民企建设资料汇编》《清廉民企建设警示教育案例选编》,旁听法院庭审、学习违纪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屈原廉政教育基地,加强廉洁教育引导。加强商会党建工作,不断提升商会党组织组建率和工作覆盖率,37家直属商会应建尽建党组织,向4家不符合成立党组织条件的商会安排党建指导员,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清廉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清廉文化进企业进商会,打造廉洁文化阵地。引导民营企业把企业文化、职业道德教育同廉洁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推动廉洁从业理念形成普遍共识。

宜昌市工商联按照“1+2”工作原则,即市工商联各直属商会自身及2家会员企业、各县市区工商联推荐1家基层商会和2家执常委企业,深入开展清廉民企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树立正确的发展观、经营观、廉洁观,将“清廉软实力”转化为民企的市场竞争力。145家民营企业和商会组织被推荐为清廉建设示范点创建单位,打造一批可学、可做、可复制的清廉民企建设标杆。在长阳、远安、猇亭召开清廉民企建设观摩会,在当阳召开法治民企清廉民企推进交流会,开展互学互评,促进相互提高。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建立清廉合规体系,指导推动商会、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权力监督约束制度,构建内部廉洁防控体系,将合规融入企业经营管理全过程。

评价标准强调清廉民企建设和法治民企建设相互融合、一体推进。宜昌市工商联在全市工商联系统和商会中开展“助企纾困 法治护航”活动。充分发挥市非公有制企业律师服务团作用,深入开展“法律三进”“法润民企”讲堂、“法治体检”等活动,开展民营企业信用建设情况调研,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以法治服务护航亲清发展。制定《宜昌市工商联“亲”“清”公约》,厘清政商交往界限。推动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民营企业和商会制度,举办政企沟通会、“会长之家”政企沙龙,政企对话架设亲清通道。充分发挥“四员”(税收营商环境观察员、营商环境监督员、纪委监委特约监察员、检察院听证员)作用,畅通行政执法问题处理绿色通道。围绕政府工作报告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开展企业产权保护行动,举办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协调会议暨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座谈会,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建立宜昌市“1+5+N”营商环境诉求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投诉服务平台作用,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累计化解民企矛盾纠纷和受理诉求782件,助企,解难营造亲清氛围。


【责任编辑:谢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