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金康 通讯员 胡彦)11月22日上午,发挥财政职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在鄂州市召开。会上,鄂州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刘仁兴,就记者提问进行了回答。
鄂州市财政局预算科科长刘仁兴回答记者提问。记者 金康 摄
刘仁兴介绍,鄂州市财政局高度重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改革,加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建设,有效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2023年以来,鄂州市财政局通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轮修改完善,经2023年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8月28日正式印发《鄂州市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对属于市级并由市级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和安排经费,市级各职能部门和直属机构不得要求区级安排配套经费。
同时,对属于区级并由区级组织实施的财政事权,原则上由区级承担支出责任;对原由市级承担、现下放到区级的财政事权,市级将相应财力下划到区级,并根据区级困难程度,加大对区级的转移支付补助力度。
此外,对属于市区共同财政事权,根据基本公共服务的受益范围、影响程度,采取按比例、项目、隶属关系分级负担等方式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同时,根据中央、省级各领域改革进程及财政事权划分情况,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动态调整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及支出责任分担比例。
刘仁兴说,我们将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与加快推进相关领域改革相结合,形成良性互动、协同推进的局面。
按照“成熟一个领域,推进一个领域”的原则,由市级各相关部门牵头,稳妥有序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教育、公共文化、科技等十个领域市与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同时,鄂州市财政局在完成本职领域改革的同时,认真做好市级改革的组织协调和对区级的指导督促工作;市级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制定本部门公共服务领域改革方案;承担各项社会领域改革任务的部门,积极推动改革落实到位;各区切实抓好改革的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和督促推进,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和水平。
刘仁兴表示,按照《实施方案》既定安排,当前我市已完成基本公共服务、教育2个领域的改革,2024年底前完成科技、自然资源、生态环境3个领域改革,2025年底前完成公共文化、交通运输、应急救援、医疗卫生、城市建设5个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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