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国文
本报讯 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保障房服务中心获悉,我市将于11月22日正式启用新版《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旧版《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租赁期满及年度年审续签合同时即行废止。
据了解,市住建局于近期修订《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23年版),是为了强化我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职责,规范管理行为,依法维护被保障人的合法权益。
新版《十堰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2023年版)文本分为《专用文本》+《通用文本》两部分。《专用文本》制成纸质版,由甲、乙方当面签订,自《专用文本》合同签订后即视为双方对《通用文本》同时签订、认可,市民可在市住建局网站“公众互动栏”查阅及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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