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育局与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召开校外托管机构协调治理推进会,就《荆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进行解读,明确各部门责任分工,并对推进校外托管机构规范治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悉,11月1日,市教育局联合九部门印发了《荆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明确了举办条件、资格审查程序、服务范围、管理责任和有关工作要求。分别对举办者、托管场所、从业人员、托管收费等设立准入标准,重点对托管场所的安全条件、人均面积、收费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举办者在办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后,需向所在辖区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备,并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主动接受日常监管;校外托管机构只能为中小学生(含3岁以上幼儿)提供非在校时段接送、休息、临时看护等校外托管服务,不得开展教育培训、学习辅导和其他与托管活动无关的其他业务;在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注重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近期,市教育局将联合公安、消防、市场监管等部门,推进市县两级联动,全力推进《荆门市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落实落地。同时,结合全市2023年校外培训“安全防护”专项行动,开展校外托管机构全面巡查,打击收费不规范、虚假广告宣传、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行为,督促指导举办者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托管服务质量,保护广大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记者陈小荣 通讯员 杜三三 万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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