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周科均 王佳灵)“公司刚成立不久,前几天太忙,我忘了做个人所得税申报,会有什么影响吗?”近日,在巴东县税务局野三关税务分局服务大厅自助办税区,张女士急匆匆地询问道。
因业务需要,张女士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申报,导税人员查询后发现存在逾期申报,需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张女士误认为被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会产生罚款,表示并不认可这一反馈意见。
涉税争议调解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邀请张女士到税费争议调解室,耐心地向张女士解释,阐明了申报逾期将出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法律依据。同时,阐明由于该公司首次发生未按期申报且及时补报,未造成危害后果,适用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政策,将出具《不予处罚决定书》,依规免于行政处罚。
通过耐心沟通、细心解释,张女士很快明白开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意义,并在税务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学习了日常申报流程,表示要吸取教训,今后一定按时申报。
这起案例仅是野三关税务分局税费争议调解室的一个缩影。据了解,截至目前,该分局税费争议调解室今年已经受理了32起涉税争议咨询,并成功调解了58起涉税争议,实现了100%的基层涉税纠纷化解。
如今,巴东县税务局以野三关税务分局作为“枫桥式”税务分局试点,将“枫桥经验”与办税服务深度融合,围绕“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征纳更和谐”的目标,健全完善税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切实把税费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以“枫桥经验”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问题就地解决的办税服务模式推广到各个分局,为纳税人带来更多的温暖与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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