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传出好消息,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和项目命名正式出炉。荆门榜上有名,正式被命名为第二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估组在荆门实地评估。
据悉,这是继2020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首创首成”之后的又一壮举,它将推动荆门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为荆门高质量发展和把荆门打造成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敢为人先,无私奉献,追求卓越,和谐共荣,这是我从荆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过程中所看到的‘荆门精神’。”
昨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副主任、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尹新阶接受记者采访时,饱含深情地说,荆门之所以能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中“首创首成”,归功于全市上下一心、共同努力。
敢为人先——湖北之优有荆门
荆门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建市以来首创,属于摸着石头过河,没有任何经验可循。即便如此,荆门人敢为人先,迎难而上,集思广益,攻坚克难,拿出最优方案,给出最优“答卷”,最终迎来掌声与荣誉。
一优:领导上阵,为法治政府建设领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书记胡亚波,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家伟定期专题听取汇报,研究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赵少莲,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实多次调研督办法治荆门建设工作,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建立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制度,市、县、乡三级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职清单实现全覆盖,将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格局。
二优:统筹推进,为法治政府建设添翼。市委、市政府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十四五”发展规划,出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依法行政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健全完善“1+4”(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和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的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机制,围绕100项创建指标,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逐项落实。加强市区“一体化”联动,组织推动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与市级合力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对近3年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多轮评查,倒逼行政执法部门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三优:考核结账,为法治政府建设赋能。市委、市政府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核心内容纳入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项目作为县(市、区)和市直单位首要共性指标,列入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年终述职内容,对考核排名靠后的6个单位约谈整改;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市级层面年度督查计划,开展实地督察和书面督察5次、专项督察8次,总结推广典型经验36条,发现纠正各类问题85个。
无私奉献——全员上阵助荆门
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考核项目多、涉及面广、要求严格,牵一发而动全身,不是哪个部门、哪个行业所能企及的,而是要下全市上下一盘“大棋”。为了荆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创建,全市上下各行各业全员上阵,竭力支持。
一助:主流媒体上阵,向世界展示荆门方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积极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工作,组织调动全市各地各单位开展创建宣传活动的责任感和积极性,开展全覆盖、多方位、线上线下相互融合的宣传活动,在《湖北日报》、《荆门日报》、荆门电视台、《荆门晚报》、荆门新闻网等主流媒体上刊登典型创新经验近200篇,充分展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荆门智慧、荆门方案和荆门力量。
二助:户外媒介发力,使更多民众参与其中。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主动出击,争取各单位LED屏支持,与荆门中心城区室外LED屏合作,循环播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宣传标语和宣传片,极力打造全民参与、全民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助:社区格格上门,让创建工作家喻户晓。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深入街道、小区、居民点的优势,让《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进到千家万户。此外,交警、交管等部门还在荆门城郊各高速公路出入口向过往司乘人员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据统计,各部门共发放创建资料5万余份,有力扩大了民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追求卓越——出类拔萃看荆门
法治政府建设集中体现于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两大建设,法治政府又作用于法治社会建设。对此,荆门人解放思想,敢想敢干,推陈出新,追求卓越,最终实现在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的出类拔萃表现。
一看:良法善治,成效卓著。我市持续加强和改进立法机制,科学制定立法规划计划,按年度制发市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加强有效制度供给,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痛点、难点问题,开展“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让立法真正“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荆门市屈家岭遗址保护条例》等8部法规已正式出台,《荆门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荆门市中心城区民用集中供热办法》等7部政府规章正式实施,实现了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四大立法领域的全覆盖。
二看:决策论证,成绩卓异。我市出台《荆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法定程序,不断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及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三看:规范建设,过程卓绝。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查检查,引导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做好本系统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示范引领和条线指导,市县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全覆盖。全市公示行政执法信息132.3万条,配备执法音像记录设备3573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
四看:执法监督,功勋卓著。司法行政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执法协作、执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促进执法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解决。我市在全省率先实现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全域破零,省委依法治省办连续3期简报推介荆门市依法治市经验。2022年以来,全市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67件,发出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意见书)238份,吊销或暂扣执法证件11个,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案件线索46件,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2023年3月16日,全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现场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在我市召开,会上详细介绍了我市行政执法监督经验做法和成效。
五看:行政复议,成效卓越。制定出台《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在市司法局加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局牌子,落实政法专项编制和财政经费保障,为行政复议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创新“复议+”模式,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工作质量和水平逐年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和谐共荣——共同建设新荆门
创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不仅给荆门带来了荣誉,更给荆门人民带来了思想观念的转变,带来了荆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机遇,实现了“创建一个品牌、树立一面旗帜、改善一片环境、造福一地百姓、共建一方和谐”的目标。
一新:思想观念、发展机遇。20年前,社会治安恶性案件时常跃上报头,“地下110”“涉黑涉恶团伙”字眼常见报端。如今,随着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深入人心,人们思想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广大民众法律意识大大增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已蔚然成风,俨然一幅平安、和谐的幸福美好画卷,这必定给身处荆门的人民发展带来机遇。
二新:控制成本、提升质效。对全市34条政务服务热线进行整合归并,统一更名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并与“110报警服务台”对接联动,让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建立“两个畅通”工作机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全市32个试点获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位列全省第四。
三新:减少诉累、减轻负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五大调解”,开展“四级联调”,实现“一地办理”,打造“共享、多元、聚合、高效、惠民”的新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自调解中心成立以来,全市各级中心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7.17万余件,调解成功5.97万余件,成功率83.2%。
四新:筑巢引凤、推动发展。“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随着荆门进入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行列,荆门又多了一张形象展示的亮丽名片,必定会在荆企业和即将进驻荆门企业中产生积极、深远影响,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
“创建省级示范市只是我们完成了二万五千里‘长征’第一步,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乘势而上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护航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才是我们的终极目标。”陈实表示,全市上下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再接再厉,勇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地方争光,为百姓谋福,为和谐社会献力。(记者 秦文 通讯员 陈昌华 耿华栋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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