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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一举报人获安全生产奖励金,自愿捐给困难群众传递爱心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08:28 来源: 荆楚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李索 邓浪)12月6日,通城县应急管理局向一位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举报人兑现了5000元的举报奖励。受举报人委托,将5000元奖励款,捐赠给塘湖镇、五里镇的困难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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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3年8月22日,通城县应急管理局接到市民聂某举报,称通城县某加油站内存在安全隐患。

该局执法人员根据12345平台举报线索进行了现场调查,查实该加油站在站内空置区域私自增设了两个储油罐,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也未向有关部门提交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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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该加油站进行了立案查处,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二项规定,对该加油站作出停产停业整顿、限期对储油罐进行去功能化处理,并对该加油站和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13万元和3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2月6日,通城县应急管理局参照《湖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第十条等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聂某人民币5000元奖励,但举报人聂某自愿将奖励款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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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受举报人委托,通城县应急管理局将5000元奖励款,分别捐赠给塘湖镇雷吼村监测户方某和五里镇湾头村因灾损房户李某,把正能量和爱心传递给困难群众。

安全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通过人民群众的监督,该县有效预防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极大地降低了企业安全风险。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责任主体在企业,也需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王焱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