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汤立毅、喻昭阳、张戈 通讯员周冬梅、龚涌涛)近日,湖北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调解工作会议召开,省委政法委对全省101个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进行表彰,荆州市6项成果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12月21日,“荆楚政法基层行”第二期调研交流活动走进荆州,深入探访荆州市医疗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具体经验做法。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考察观摩了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荆州市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并在荆州市司法局召开专题座谈会。
据荆州市中心医院医务办副主任龚涵介绍,医院通过事前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整改三个方面来调处医疗纠纷。事前,医院成立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会,制定医疗安全管理办法,从纠纷预防、事后处理和整改等方面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一方面积极对接投诉,另一方面组织院内专家及医院法务团队予以回应,当投诉人不认可医院回复时,积极引导并配合投诉人通过第三方调解、鉴定或者诉讼程序解决纠纷。待医疗纠纷解决完毕后,院内再予以事后整改。
龚涵说,荆州市医调委自成立以来,对全市医疗纠纷的规范处理起到了巨大作用,该医院80%以上的医疗纠纷由医调委介入后,90%以上的纠纷都经过调解得到妥善处理。
荆州市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管理办公室主任何祖义介绍,2017年荆州市医调委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2020年调解员刘顺章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今年11月,荆州市医调委获评全省新时代“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10年来,荆州市医调委总结形成“三声五一”接待流程,构建入户走访排查、中立评估等八项工作机制,形成“一查二问三研判”的调解工作方法,实现了荆州医患纠纷化解“五大转变”,依法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
何祖义还深入介绍了荆州市医调委坚持“垒坝、护坡、疏淤”并举防范化解医患纠纷的具体做法,分别从加强基础保障、健全机制制度、创新方式方法等三个方面,推动荆州医患纠纷高效防范化解。即:一是按照“专门场所、专职队伍、专项经费”的三专要求,不断加强基础保障,促进医调委人员队伍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为开展医患纠纷调处“垒坝”。二是实现专家咨询建议、调解员依法定责、医患双方自愿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履约赔付的闭环管理,为医调委开展调解工作“护坡”。三是采取做好接待咨询“筑和”、活用调解方法“促和”、保险公司依法理赔“维和”的创新方式,为医调工作“疏淤”。
在本次调研交流座谈会上,荆州市卫健委、荆州市中心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保财险公司、荆州医调委负责人和调解员代表等,分别围绕着荆州市医患纠纷高效防范化解的具体工作,与调研组一行进行了深入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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