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周仑 通讯员 王长军 报道: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批复,同意设立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湖北自贸区)十堰联动创新发展区。
湖北自贸区十堰联动创新发展区实施范围45平方公里,涵盖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将以汽车、装备制造等产业为重点,与湖北自贸区襄阳片区等加强产业协作,推动全产业链创新发展,为打造“汉孝随襄十”万亿级汽车产业集群提供支撑。将重点对接花湖机场国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武汉阳逻港,推进十堰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着力建设对外开放大通道。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检验检测等绿色服务业,完善绿色债券融资体系,建设绿色开放发展平台。延长生态文旅康养产业链,发展汽车工业旅游,创新文旅服务模式,推进产城融合发展。
据悉,湖北自贸区于2017年4月1日正式挂牌,涵盖武汉片区、襄阳片区和宜昌片区。湖北自贸区十堰联动创新发展区的建立,将深化与湖北自贸区对接合作,并复制落地全国自贸区改革试点成果。力争在3年内,在政府职能转变、外商投资、贸易、金融、产业升级和产业链夯实、生态及文创旅游等领域提供具有代表性、体现十堰特色的自主改革创新成果案例5个以上;推动区域改革协同、创新协同,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试点经验10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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