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左乙辰 通讯员 杨运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12月25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助力大冶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通报2023年以来检察工作主要开展情况,发布4起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上,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正义通报了2023年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情况。
记者从现场发布的4起典型案例了解到,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借助"外脑",邀请行政机关专业人员作为特邀检察官助理参与案件办理,从行政执法角度出发,对办案中的"疑难杂症"提出专业化意见,为检察机关办案提供智慧支撑,推进执法司法双赢多赢共赢。
以"段某平、段某强、顾某兰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为例,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作为知识产权检察职能集中统一履行第一批试点院,探索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推行知识产权领域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检合一"办案模式,联合司法机关、行政部门、群团组织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深入分析同类案件背后的犯罪原因,会同本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磋商,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到抓前端、治末病,通过"以点带面"达到促进整个行业依法依规经营、预防违法犯罪的良好效果。
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关键在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真正落实,实现办案效果最大化,治罪与治理并重。
今年以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自觉将检察工作深度融入全市发展大局,不断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能动履职,整体办案质效稳步提升,先后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全省检察机关信息工作表现突出集体,6起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10人次荣获全国、全省表彰。
下一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依法能动履职,运用各种检察手段,办好群众身边小案;通过公开听证利用多方智慧化解矛盾,促进案结事了人和;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延伸检察职能,实现诉源治理;通过加强行刑衔接,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检察意见,对被不起诉人进行行政处罚;通过司法救助和上下联动多元综合救助帮扶,彰显党和政府的民生关怀,既体现司法温度,又彰显法律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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