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的消息称,1月2日15时起,我市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同时终止Ⅱ级和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湖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省级会商研判意见,为有效应对污染天气,经研究,我市决定于2023年12月24日10时将临时管控措施升级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日14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2023年12月26日1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日11时执行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各地各部门、相关工业企业积极行动,采取应对措施加强管控。
昨日,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拟定1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省级黄色预警。根据我市气象条件及区域空气质量变化,经会商研判,预测未来36小时我市空气质量整体呈好转趋势,决定从15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和黄色预警,同时终止Ⅱ级和Ⅲ级应急响应。
预警解除后,各地各部门将按照秋冬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持续做好日常管控,特别要督促工业企业开启环保设施,防止空气污染指数发生反弹。市气象局持续加强监测预报,结合气象条件适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记者杨涛 通讯员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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