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黄铮 通讯员纪甜一 陈晨)1月16日,2023 年咸宁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会上,咸宁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德东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咸宁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德东出席发布会。黄铮 摄
陈德东介绍,2023年,共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4件26人,其中涉黑案件1件15人,判处五年以上重刑11人,重刑率42.3%。二审涉黑涉恶案件5件42人。
受理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31件,结案31件,结案率100%,财产刑执行标的额11616.35万元,执行到位标的额11610.83万元,执行到位率99.95%。
陈德东表示,案件审理过程中,全市法院及时向有关机关反馈、移送线索17条。坚持诉源治理,在“抓前端、治未病”上下功夫,研究制发司法建议11份,司法建议制发数位列全省第一,期限内回复率100%。
相关司法建议主要针对酒店、网吧等场所未成年人犯罪活动、校园霸凌、未成年人文身现象等问题,各部门收到司法建议后迅速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整改。同时,开展专项检查活动。
通过整治,社会环境、校园环境得到净化,酒店、网吧等场所未成年人犯罪得到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文身以及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减少,司法建议取得良好实效。
“今后,全市法院将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为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智慧和力量。”陈德东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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