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阮琼)日前,黄石市住建局联合市公安局、市城管委、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建立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建立住宅小区行政执法清单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居民、企业、政府作用,厘清住宅小区所在地城区政府、各管理单位、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职责,加大对黄石城区住宅小区(含零星住宅)内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提高城市居民文明程度,共同建造和谐美丽家园。
在《黄石市城区住宅小区行政执法事项动态管理清单》中,明确了住宅小区内违规饲养动物行为、违反消防安全行为、违反公共安全行为、违反市容和环境卫生行为、违法装修行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监管、燃气安全、违反电梯安全运行行为、城市房屋使用安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监管、经营者价格行为监管、建设及施工单位监管、物业服务人行为监管等13个方面52个事项的市级主管部门、实施层级和执法依据等内容。
《通知》要求,清单所列违法事项仅涉及单一执法主体的,相关执法部门应在规定期限内执法;清单所列违法事项若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由住宅小区所在地城区政府牵头,依照“谁执法更有利更有效”原则,会商相关部门确定其中一个部门为执法主体,其他执法部门配合联合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