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决定当日16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7日1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受上游污染持续传输影响,6日我市空气质量以轻度污染为主;7日在弱北风持续渗透下,污染进一步加重,全天以中度污染为主,短时达重度污染;8日上游及我市转偏南风,传输影响减弱,受污染回流影响,全天以中度污染为主。
此次预警启动范围为荆门市域范围,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强制性减排措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和健康防护指引措施等,要求工业企业按照《荆门市2023—2024年度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试行)》落实Ⅲ级应急响应措施。荆门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钟祥、沙洋部分乡镇停止所有施工工地土石方作业等;全市所有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重点管控区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此外,加强油品储运销环节监管和加油加气站油气回收系统的使用情况排查,加强柴油货车路检路查等。
社会各界若发现重污染空气应急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可拨打12345投诉。(记者杨涛 通讯员陈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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