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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发放第一张农村公路《更新采伐护路林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8日17:02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姚 峰)2月26日,在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郑女士领到了《更新采伐护路林许可证》,“这下可以大胆放心地伐树,再也不担心被罚款了。”郑女士地兴奋地说道。

因公路林地租赁到期,潜江市浩口镇永兴村村民郑女士需对其在县道张苏线旁栽种的部分杨树进行采伐,于是来到潜江市行政服务中心交通运输窗口咨询办理护路林采伐事宜。窗口工作人员指导郑女士提交了相关审核资料并进行现场勘验,不超过一周时间,许可证就办理完毕。

潜江市农村公路管理局负责人介绍,潜江市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3481公里,其中县道709公里、乡道1195公里。由于农村公路点多线长面广,其公路两侧的护路林大多为个人栽植,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办理有林木产权证,公众对其更新采伐的许可部门及程序普遍缺乏认知,导致未经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擅自砍伐护路林的事件时有发生,给公路的安全及畅通造成了一定的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需要更新采伐护路林的,应当向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更新采伐,并及时补种;不能及时补种的,应当交纳补种所需费用,由公路管理机构代为补种。

近年来,潜江市农村公路管理局为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采取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宣传车、面对面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养护站、公益性岗位护路员作用,加大农村公路巡查频率。与自然资源与规划部门对接,凡涉及农村公路护路性质的林木不再重复办理采伐许可。与潜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联合成立农村公路路政管理执法专班,对违法行为已造成农村公路及交通设施损坏的,责令当事人对公路及交通设施按不低于原设计标准恢复,并进行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左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