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 员 傅娟娟王诗君 报道:“没想到不到一周我的案子就结了,还大大降低了诉讼费,真是太感谢你们了。”2月22日,十堰某汽车科技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签收十堰仲裁委《仲裁调解书》时,对茅箭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及诉讼仲裁对接机制连连称赞。
原来,该企业与十堰某装备公司因借贷产生纠纷,该企业诉至茅箭区人民法院,请求判决该装备公司返还各项欠款及利息共80余万元。该法院立案庭审核人员经审核发现,该案证据清晰、案情明了,征求双方同意后,将该案分流至十堰仲裁委驻茅箭区人民法院团队进行调解。
调解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当场达成仲裁调解协议后,迅速制作《仲裁协议》《仲裁程序特别约定》等文本,交由双方签字,并将起诉状合并转换成仲裁申请书。双方选定当时正在茅箭“诉仲对接”办案的仲裁员现场开庭审理,经过逐一核实,确认双方借贷金额共计721375元。随后,工作人员在7日内将仲裁调解书送达给双方当事人。本次仲裁调解为当事人节省近60%的诉讼费用,减轻了企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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