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通讯员 齐海燕
“怎么白窑村连着这两笔工程都是同一个承包商?”日前,潜江市泰丰街道纪工委前往各村居督查检查财务公开情况时,发现了一件蹊跷的事情。
在白窑村“四议两公开”资料中显示,2022年1月、4月,白窑村村委会分别实施了养猪场平整和生产道路路基施工工程,这两个项目的承包商均为易某某,并且两套工程招标资料中其余2位邀标人均为刘某某、张某某。经分析研判,街道纪工委决定成立调查组立即入驻白窑村展开调查。
“易老板您好,我们是泰丰街道纪工委,想找您了解一下2022年在白窑村承包养猪场平整和生产道路路基施工工程项目的情况。”调查组找到易某某,向其出示工作证后询问道。
“是的,这两个工程都是我做的。”易某某说道。
“那你在承接上述两个工程中,村里有没有通知你参与竞标?”调查组带着疑问继续问道。
“这个说真心话确实没有,我是做拆迁、砖渣运输生意的,有资质。而且我跟张书记是同学,大家乡里乡亲,关系都蛮好,我的价格也很实惠,竞标我也不怕。”易某某说道。
调查组了解到,泰丰街道白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某与易某某系朋友关系,在工程实施前,张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未经邀标直接将村委会工程交由其朋友易某某实施。
“你为什么不走招投标程序直接找易某某来施工?”调查组找来张某某问话。
“主要是时间比较紧,当时养猪场已经被法院查封,我就图方便联系了我的老同学易某某,我在村‘两委’会上提议,大家也都同意了。就想着等项目完工后,确定具体金额再来补‘四议两公开’资料。”张某某辩解。
随后,调查组又询问了白窑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王某“四议两公开”资料的相关情况。
“资料确实是我补的。”王某坦白道,“资料中的刘某某、张某某都没有参与竞标。他们都是之前跟我们村有过接触的人,联系方式、身份证信息等我都有,所以我就按照村‘两委’会安排,把这两个人的资料作为三方议价、招投标资料做进了项目资料里面,里面涉及刘某某、张某某签字的地方都是代签的。”
进一步调查发现,张某某作为白窑村党支部书记,在村“两委”会提议、安排此事。王某作为村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听从安排用村委会原使用过的张某某、刘某某的个人信息,伪造“四议两公开”相关资料。最终,给予张某某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为一年半,给予王某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该案件暴露出的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四议两公开”程序落实不严格、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泰丰街道纪工委将以案为鉴、举一反三,从“三资”管理、村级“一把手”监督、关键岗位精准监督等多个方面,对村级小微权力、小型工程、小额资金决策事项进行实时监督,加强基层“监督末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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